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认真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按照国土部、监察部统一部署和省国土厅、省监察厅的要求,今年在全市开展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监察。执法监察的范围:2006年国务院31号文件下发以后,各县(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情况;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执行《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纠正工业用地出让中存在问题。本次执法监察分为自查整改和重点检查二个阶段,将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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